一、笔试科目
- 幼儿园:
- 科目一:《综合素质》
- 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
(无学科知识科目)
- 小学:
- 科目一:《综合素质》
- 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无学科知识科目)
-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
- 科目一:《综合素质》
- 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 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学科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等14-15门,如初中含历史与社会、科学,高中含通用技术等)
- 中等职业学校:
- 文化课教师:考试科目与高级中学相同。
- 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
- 科目一:《综合素质》
- 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 科目三:《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考核)
二、面试科目
- 幼儿园:不分科目,考查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小学:分语文、数学、英语等8科(音体美专业需单独编码报考)。
- 中学: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 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由试点省份自行组织,通常结合学科知识与实践能力考核。
注意事项:
- 音体美等专业考生需注意笔试科目代码(如小学201A、202A等),面试科目受限。
- 中等职业学校部分学科(如心理健康教育、日语)的笔试科目与普通学科一致,但面试结合专业考核。
建议考生根据报考学段和学科,参考官方最新考试大纲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