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0号文监理费基价一览表》是《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核心内容之一,明确了监理费用的计算依据和收费标准。根据文件,监理费用的计算公式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 = 收费基价 × 专业调整系数 ×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 高程调整系数 × (1 ± 浮动幅度值)。其中,收费基价根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为不同档次,并明确了计费额的计算方式。文件还规定了收费的浮动范围为上下20%,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灵活性。
收费基价档次划分
根据《670号文》的收费基价表,监理费用的收费基价按计费额(工程概算的建安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划分为以下档次:
- 计费额500万元,收费基价为16.5万元;
- 计费额1000万元,收费基价为30.1万元;
- 计费额3000万元,收费基价为78.1万元;
- 计费额5000万元,收费基价为120.8万元;
- 计费额10000万元,收费基价为218.6万元;
- 计费额20000万元,收费基价为393.4万元;
- 计费额40000万元,收费基价为708.2万元;
- 计费额60000万元,收费基价为991.4万元;
- 计费额80000万元,收费基价为1255.8万元;
- 计费额100000万元,收费基价为1507.0万元;
- 计费额超过100000万元,收费基价为计费额的1.039%。
浮动幅度及调整系数
《670号文》规定,监理费用可在收费基价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复杂程度、高程、专业等因素进行调整,同时允许在上下20%的浮动范围内协商确定最终收费金额。这些调整系数和浮动幅度旨在适应不同工程的特点,确保收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适用范围
该文件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特别是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对于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监理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
总结
《670号文监理费基价一览表》为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提供了明确的指导,通过分档定额计费和调整系数的应用,确保了收费的合理性和灵活性。用户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选择对应的收费基价,并结合浮动幅度和调整系数,最终确定监理费用。这一标准不仅规范了监理收费市场,也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了协商依据,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