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项分录的核心是:销售时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按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换算不含税收入,再以3%征收率计提税款。关键操作包括收入确认、税款计提、实际缴纳三步骤,且需注意免税政策下的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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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与销项税计提
开具发票或收款时,按含税销售额拆分收入与税款。例如销售10万元商品(含税):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100,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97,087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913元() -
实际缴纳税款
申报后缴纳增值税时直接冲减应交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913元
贷:银行存款 2,913元 -
免税情形的处理
若季度销售额未超30万元,计提的税款需转入收益: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913元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2,913元 -
成本结转的同步操作
销售完成后需匹配成本分录,如商品成本8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元
贷:库存商品 80,000元
小规模纳税人需严格区分含不含税销售额,定期核对税款科目。若适用免税政策,及时调整分录以避免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