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做账需遵循以下规范,结合政策调整与日常操作要点说明如下:
一、免征增值税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需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填写:
- 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月销售额≤10万元)或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
二、减按1%征收率情形
若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未超过30万元,可减按1%征收率,并按销售额的2%计算应纳税额。需在申报表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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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3%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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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销售额×2%)。
三、会计分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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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确认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实际销售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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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申报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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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销售额≤10万元时,免征增值税,无需计提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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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销售额>10万元时,需计算应纳税额并缴纳: $$应纳税额 = \text{销售额} \div (1+1%) \times 1%$$
例如:销售额11万元,应纳税额=110000/(1+1%)×1%=1089.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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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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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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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根据经营情况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税务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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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代开的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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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 2023年相关减免政策延续至2025年1月31日,但需关注后续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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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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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销售额核算准确,避免因四舍五入误差导致免税或减税资格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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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保留完整票据和申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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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示例(月销售额12万元)
项目 | 金额(元) | 申报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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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销售额 | 117649.12 | 3%征收率栏次 |
应纳税额减征额 | 2352.98 |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 |
实际应纳税额 | 0 | 免征增值税 |
通过以上步骤,可规范完成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账务处理。若存在复杂业务,建议咨询专业机构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