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海省延迟退休政策正式实施,采取渐进式调整方式,男职工逐步延至63岁、女职工分两类延至55岁或58岁,并引入弹性退休机制(提前/延后最长3年)。政策同步调整养老金缴费年限和计发规则,兼顾公平与灵活性。
核心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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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调整标准
- 男职工:原60周岁退休,每4个月延迟1个月,15年后达63周岁。
- 女职工:
- 原50周岁退休的(如女工人),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至55周岁;
- 原55周岁退休的(如女干部),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至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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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实施机制
- 提前退休: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当前15年)可自愿申请,最早可比新法定年龄提前3年,但不得低于原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或55岁)。
- 延迟退休:与单位协商一致后,最长可延后3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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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规则调整
- 缴费年限:2030年起最低缴费年限从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增加6个月。
- 养老金计发:退休年龄越大,计发月数越少(如63岁退休按117个月计发)。
特殊群体政策
- 大龄失业人员:距退休不足1年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享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 特殊工种:原55岁退休的男性特殊工种人员延至58岁,原45岁退休的女性延至50岁。
总结
青海延迟退休政策通过渐进调整和弹性选择平衡各方需求,职工可通过官方计算器或12333热线查询个人退休年龄。建议提前规划缴费年限及退休安排,以最大化养老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