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海省延迟退休年龄新规正式实施,核心改革包括:男职工退休年龄逐步延迟至63周岁,女职工分两类延迟至55或58周岁;采取“小步调整+弹性实施”模式,允许提前或延后3年退休;最低养老金缴费年限2030年起逐步提高至20年。以下是关键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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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调整节奏
男职工和原55岁退休的女职工,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退休年龄;原50岁退休的女职工每2个月延迟1个月。15年内完成过渡,避免政策“一刀切”冲击。 -
弹性选择空间
职工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后,可自愿提前退休(不低于原退休年龄)或与单位协商延迟退休(最长3年)。例如,男职工最早可在60岁提前退休,最晚可工作至66岁。 -
分类差异化推进
女职工按原退休年龄分两类调整:原50岁退休群体延迟(最终55岁),体现对体力劳动岗位的照顾;原55岁退休群体最终延至58岁。 -
配套保障措施
2030年前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保持15年,之后每年增加6个月至20年。延迟退休者养老金“晚退多得”,同时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支持与反年龄歧视。 -
查询与实施渠道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电子社保卡”可计算个人退休时间,线下窗口和12333热线同步提供咨询。
此次改革兼顾人口结构变化与劳动者权益,建议提前规划职业与养老安排,灵活利用弹性政策优化退休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