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省职工身故抚恤金的发放时间,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发放时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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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周期
抚恤金通常按月发放,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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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 :发放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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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牺牲 :发放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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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故 :发放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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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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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发放 :一般于职工死亡后次月的下旬左右开始发放(如7月、1月分批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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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调整 :若职工生前为退休人员,抚恤金将随退休金发放;若为在职职工,通常与当月工资一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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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与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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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需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职工工资或离退休费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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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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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机构或民政部门在收到完整材料后,一般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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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供养亲属,需定期(如每年)确认领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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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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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救济金的区别 :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仅限法定继承人或主要扶养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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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标准可能因青海省地方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获取最新细则。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青海省现行政策,实际操作中可能因个案情况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