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未满139个月去世时,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余额的处理需根据政策规定执行,通常涉及个人账户余额继承、丧葬补助金及遗属抚恤金等权益。以下是关键要点分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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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参保人退休后未领满139个月(我国现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标准)即去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剩余金额可由法定继承人一次性申领。例如,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为10万元,已领取60个月后去世,剩余79个月对应的余额(约5.68万元)可依法继承。 -
丧葬补助金与遗属抚恤金
家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一次性补贴)和遗属抚恤金(按月发放),具体标准因地而异。如某地规定丧葬补助金为3个月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遗属抚恤金按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时长核定。 -
办理流程与材料
需携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参保人社保卡等材料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部分省市支持线上办理,但需注意时效性(通常需在参保人死亡后6个月内提出)。 -
特殊情况处理
若参保人去世前未办理退休手续,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额退还,同时家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多地已简化流程,推行“告知承诺制”减少证明材料。
提示: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通过12333热线或社保官网查询最新规定,确保权益完整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