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直管县名单共41个
山东省财政直管县是指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将一部分归属于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和社会管理权直接赋予经济强县,在财政体制等方面实行了“省直管县”。这些县(市)的财政体制由山东省财政直接核定,其所在的设区市不得进行调整。
具体名单如下:
- 淄博市:高青县、沂源县
- 潍坊市:安丘市、临朐县
- 济宁市:泗水县、金乡县、鱼台县、汶上县、梁山县、微山县
- 泰安市:宁阳县、东平县
- 日照市:莒县、五莲县
- 临沂市:郯城县、平邑县、沂水县、兰陵县、蒙阴县、临沭县
- 德州市:夏津县、庆云县、乐陵市、宁津县、临邑县、平原县
- 聊城市:莘县、冠县、临清市、阳谷县、高唐县
- 滨州市: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
- 菏泽市:曹县、鄄城县、单县、成武县、巨野县、郓城县、东明县
这些县(市)的财政纳入省财政直接管理,享受省级在财政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补助、政府债券额度等方面的“直通车”政策,以及中央和省级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倾斜。
财政直管县的好处
- 财政自主性增强:省财政直管县能够直接与省财政对接,减少了地级市的中间环节,提高了财政管理的效率和自主性。
- 转移支付增加:省级财政会将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直接下达到直管县,提高了这些县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 专项资金倾斜:中央和省级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会向直管县倾斜,解决了基层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 激励政策支持:省级会建立与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挂钩的转移支付分配机制,根据各县的经济运行质量效益等指标,予以分档奖励。
通过财政直管县政策,山东省旨在提升县域经济活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全省经济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