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科目一《综合素质》的评分标准主要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客观题评分标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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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每题2分,共29题,选对得2分,选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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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每题14分,共3题,评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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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方向正确、分条罗列、字迹美观、行文逻辑清晰(12-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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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充分、无语病及错别字、字迹工整(10-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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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分条罗列但内容合理(6-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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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分条罗列但内容有理(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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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观题评分标准(50分)
写作题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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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作文(50-38分) :立意切合题意、中心突出、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语言优美、引用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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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作文(37-25分) :中心明确、内容较充实、感情真实、结构完整、语言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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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作文(24-12分) :中心基本明确、内容单薄、感情真实、结构基本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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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作文(11-0分) :中心偏离、内容空洞、结构混乱、语病多、字迹难辨
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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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要求 :中学类作文1000字以上,小学/幼儿园类800字以上,少50字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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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性扣分 :标题未写扣5分,结尾未写或字数超600字扣10分
三、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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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面成绩 :需达到90分以上才能转换为70分制的及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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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成绩 :按0.8比例换算后≥70分视为合格
四、评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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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逻辑性和条理性是核心,内容有理可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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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理解 :严格对照原文,漏答或改写原文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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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题 :立意和内容是关键,语言表达需规范
建议考生备考时注重答题规范和内容深度,多做真题模拟训练,尤其是材料分析和写作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