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师招聘体检标准主要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传染病筛查、视力听力要求等核心指标,确保教师具备胜任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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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状况
体检项目涵盖内科、外科、五官科等常规检查,要求无严重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或影响正常教学的肢体功能障碍。慢性病需提供稳定控制证明。 -
传染病筛查
明确排除肺结核、病毒性肝炎(非携带者)、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若肝功能正常且无传染性,部分岗位可酌情考虑。 -
视力与听力标准
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可戴镜),无色盲色弱;听力需能清晰辨别正常对话,特殊教育岗位可能有更高要求。 -
精神与心理评估
通过基础精神科检查,无精神病史或严重心理障碍,需提供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提示:各地市或岗位可能存在细则差异,建议提前查阅当地教育局公告,体检前注意休息避免临时指标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