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视力体检标准主要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视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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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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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小数视力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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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则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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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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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小数视力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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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物证检验、网络安全等特殊职位要求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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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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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心脏病 :无需手术或手术治愈者合格,但需排除频发期前收缩、心率异常等病理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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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压标准 :收缩压<140mmHg且舒张压<90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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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系统疾病 :单纯性缺铁性贫血(男性>90g/L、女性>80g/L)可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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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 :活动性结核病患者不合格。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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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确填报视力信息,若不符合要求可能影响体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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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职位的视力标准仅适用于对应岗位,普通公务员以通用标准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规范及安徽省考的相关要求,考生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