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21条意见稿的核心亮点在于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完善离婚冷静期制度、细化家庭暴力保护措施,并首次将"家务劳动补偿"纳入法律条文。这些修订旨在更好保障婚姻各方权益,适应现代家庭关系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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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认定采用"共签共债"原则,只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或事后追认的债务才属于共同债务。单方举债需证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由举债方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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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调整为60天,期间新增婚姻辅导环节。但涉及家暴、重婚等情形可申请跳过该程序,体现人性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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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保护明确公安机关需在接报后2小时内出具告诫书,受害人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延长至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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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务补偿制度规定全职家庭主妇/夫离婚时可获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参考当地收入水平及婚姻存续时长,最高可达5年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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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申报要求结婚登记时同步提交财产清单,隐匿财产方离婚时将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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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关系新增"否认之诉"条款,丈夫可在知悉子女非亲生后1年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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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协议首次承认"忠诚协议"法律效力,但约定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过错方年收入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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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判定8周岁以上子女需当面表达意愿,法院应优先考虑子女心理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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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列明三种情形需全额返还:未登记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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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新增外国人在华结婚需提交无配偶声明双认证文件,防止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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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明确遗嘱需保留缺乏劳动能力配偶的必要份额,比例不低于总遗产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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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侵权配偶一方故意伤害另一方,受害方可直接提起民事赔偿,无需以离婚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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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执行规定拒不配合探望可处每日500元罚款,累计3次可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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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首次将社交账号、游戏装备等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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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报告推行强制传染病告知制度,隐瞒艾滋病等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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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限制取消军人配偶再婚需满1年的规定,与普通公民权利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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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程序简化继父母收养继子女流程,取消需生父母双方同意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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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离婚后无房方可优先承租共同房产,最长不超过3年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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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豁免受骗担保等非善意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债权人需自行承担审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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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明确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可作为家暴证据,需经区块链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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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离婚后发现隐藏财产,可在发现后2年内主张分割。
此次修订通过21项具体条款回应社会热点,在保护弱势群体与维护婚姻自由间寻求平衡。建议公众关注最终颁布版本,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个性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