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婚姻法对婚后财产的规定进行了全面调整,核心变化包括:父母出资购房以实际出资判定归属、家务劳动价值获无上限补偿、共同债务需“共债共签”,同时明确6类婚后财产(如工资、投资收益等)必须共同分割。新规通过细化财产权责,强化婚姻中的公平性与弱势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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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购房规则革新
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的出资不再因“加名”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无赠与协议,房产归出资方子女所有,但需对另一方按共同生活年限、子女抚养贡献等合理补偿。双方父母部分出资的,按比例分配产权,补偿金额可能浮动。 -
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突破
全职主妇(夫)离婚时可依据家庭贡献主张补偿,金额参考当地收入水平及家庭承受能力,彻底取消旧规5万元上限。例如深圳一全职主妇因多年承担育儿家务,获高额补偿保障后续生活。 -
6类婚后财产强制共同分割
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财产(无明确指定)、住房补贴/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例外情况仅为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归属一方的财产。 -
共同债务认定更严格
仅两类债务被认可: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如医疗、教育支出)。个人大额债务需债权人举证用途,否则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
婚内财产协议效力提升
新规鼓励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未约定的按“谁出资谁所有”处理。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将面临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惩罚,离婚后2年内发现仍可起诉重新分割。
2025年新规通过量化贡献、细化权责,推动婚姻财产分配更透明。建议夫妻提前协商财产协议,并保留出资凭证、家务贡献证据等,以规避未来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