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婚姻法在离婚程序、财产分割、家庭暴力防范及子女抚养等方面进行了重要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离婚程序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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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制度
协议离婚需设立30天冷静期,期间任意一方可撤回申请。诉讼离婚无冷静期限制,可单方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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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与诉讼离婚的衔接
分居满1年可自动判离,无需二次诉讼;家暴受害者可凭报警记录跳过冷静期直接起诉。
二、财产分割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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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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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原则上均属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赠与一方或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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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如自媒体账号收益)及婚后继承或赠与的财产(无明确约定)纳入共同财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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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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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继承或赠与所得明确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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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需双方共同签名或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才认定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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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暴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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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离婚理由
明确将家庭暴力列为法定离婚理由,包括身体、精神及经济控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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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护令
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禁止施暴者接近、骚扰等保护令,法院应依法及时作出裁定。
四、子女抚养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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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判决原则
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2周岁以下子女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8周岁以上子女需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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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母亲有严重疾病、吸毒等不宜抚养情形时,可调整抚养权;抢夺、藏匿子女的一方可能失去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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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与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方享有探视权,另一方不得阻碍;抚养费标准一般为支付方月收入的20%-30%,具体比例由法院根据双方经济状况确定。
五、其他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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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与嫁妆
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可要求返还;已共同生活但时间较短或金额过高的彩礼,法院可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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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务劳动补偿
长期承担抚育、照料义务的女性,离婚时可要求经济补偿,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贡献程度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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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情形
包括重婚、未到法定婚龄、一方婚前重大疾病未告知等,无过错方可主张损害赔偿。
以上规定体现了新婚姻法对婚姻关系中弱势群体的保护,同时简化了诉讼程序,提高了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