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婚姻法财产规定以“确权优先、公平补偿”为核心原则,全面调整了婚姻财产分割规则,重点明确房产归属、家务劳动价值、共同债务界定等十大变化,旨在平衡个人权益与家庭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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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归属“认资不认名”
父母出资购房不再因“加名”自动转为共同财产: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房产归其子女所有,但需对配偶进行合理补偿;双方父母部分出资的按比例分配产权。婚前个人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仅补偿还贷及增值部分。 -
家务劳动补偿无上限
全职主妇(夫)可依据家庭贡献主张补偿,金额参考当地收入水平及家庭承受能力,打破旧法5万元上限限制,显著提升对隐形付出的认可。 -
共同债务需“共债共签”
仅双方共同签字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个人举债需债权人举证用途,否则由举债方自行承担,有效防止“被负债”。 -
婚内财产协议效力提升
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的优先于法定规则,未约定的按“谁出资谁所有”处理,鼓励夫妻提前规划财产分配。 -
严惩转移财产行为
离婚时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2年内发现可起诉重新分割,保障无过错方权益。 -
彩礼返还条件细化
未登记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或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支持返还彩礼,避免争议。 -
同居财产“个人所有”为原则
同居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出资部分按贡献比例分配,兼顾共同生活实际情况。 -
子女抚养权尊重意愿
8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需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综合情感需求与经济条件判定,禁止抢夺、藏匿子女行为。 -
婚前隐瞒疾病可撤销婚姻
一方婚前未告知严重疾病的,另一方可在知情后1年内申请撤销婚姻并索赔。 -
直播打赏等视为挥霍财产
未经配偶同意的大额打赏或赠与第三者行为无效,离婚时过错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
新规通过清晰界定财产权属与补偿机制,既保护个人财产权益,也强化对家庭共同付出的认可。建议夫妻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安排,减少纠纷风险,同时关注法律动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