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二建法规易混淆知识点:
物权相关
-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属于自物权。
- 用益物权: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和居住权,属于他物权。
- 担保物权: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属于他物权。
知识产权保护
- 专利权:发明专利权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 10 年,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 15 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不可延期。
- 商标权: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效期为 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前 12 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未能提出申请的,给予 6 个月的宽展期。
- 著作权:自然人作品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法人作品为首次发表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自作品完成之日起算,不可延期。
法律责任承担
- 民事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件等)和行政处分(如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刑事责任: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工程许可相关
- 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条件包括用地、规划许可,确定施工企业,有资金、图纸、质量安全措施等。
-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向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条件包括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资金投入、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等。
企业资质处理
- 撤回:企业合法取得,但不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如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达标准,可撤回资质证书。
- 撤销:原本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而非法取得,如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等准予资质许可,或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 注销:如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企业依法终止、资质证书被撤回或撤销等,应注销资质。
投标相关
- 拒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 否决投标: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文件或报价(除要求提交备选投标外)等。
保证金相关
-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 2%,最高不得超过 80 万元人民币。
-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 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发包人应按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工程承包相关
- 转包: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等多种情形。
- 违法分包: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合同无约定且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将部分工程分包;总承包单位将主体结构施工分包(钢结构工程除外)等。
- 挂靠: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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