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退伍军人补助费标准于2024年8月1日起调整,2025年1月25日前已按新标准发放到位,涵盖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七类优抚对象,部分补助金额显著高于国家标准。
- 残疾军人抚恤金:根据伤残等级(十级至一级),每人每年提高574元至7470元,双重身份人员额外提高1321元至3792元。
- “三属”定期抚恤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分别提高1228元、1666元、2366元。
- 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时期划分,年补助分别提高至42145元、39205元、38725元。
-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补助提高378元至20856元,显著高于国家标准的9828元。
- 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年补助提高504元至21612元,远超国家标准的10584元。
- 烈士老年子女:年补助提高492元至16248元。
- 农村籍退役士兵:60周岁以上者按服役年限计算,每服一年义务兵役年补助提高32元至720元。
天津市此次调整充分体现对退役军人的政策倾斜,部分补助金额为全国领先水平。建议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及时关注官方通知,确保权益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