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最新工资调整方案已经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将于202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调整幅度较大,平均增长22.9%,覆盖全省各地,具体标准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
具体调整标准
- 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
- 吉林市、白山市、松原市、延吉市、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5元/小时。
- 四平市、通化市、辽源市、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及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调整幅度与影响
此次调整幅度较大,其中长春市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较原标准提高了240元,增长幅度达26.2%,为全省最高。这一调整旨在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改善民生,同时促进经济发展。
实施时间与意义
此次调整的执行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覆盖全省各地。调整后,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处于较高水平,显示了政府对提高劳动者收入、保障基本生活的高度重视。
总结
吉林省此次工资调整方案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提升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还体现了政府改善民生的决心。对于企业和劳动者来说,这一政策将带来积极影响,同时也提醒各用人单位及时调整薪资,确保符合新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