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安徽省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最新规定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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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就近入学
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禁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通过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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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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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学校按划片招生,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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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寄宿制学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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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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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分班要求
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不得通过考试分班或设立重点班、尖子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组建加强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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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规范
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遵循“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
二、普通高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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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招生原则
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县域内公办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设区市城区高中可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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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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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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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不足的学校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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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调整
若需调整招生范围,需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其他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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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传与监督 :各地需提前公布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方案,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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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对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政策落实。
以上政策自2024年5月10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后逐步实施,旨在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