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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子女结婚后是否还能享受低保,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婚姻状态与低保资格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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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直接取消低保资格
低保的发放依据是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家庭财产状况是否符合规定。子女结婚本身不会直接导致低保资格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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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界定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通常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未独立生活的子女等。若子女婚后仍与父母共同生活且未独立生活,其收入仍可能被计入家庭人均收入计算。
二、收入与财产状况的审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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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计算范围
人均收入包括家庭成员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如赡养费、扶养费等),但不包括优抚对象享有的抚恤金、补助金等专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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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状况的核查
低保家庭需符合“财产低于当地标准”的条件。若家庭财产状况恶化(如新增房产、车辆等),可能超出低保资格。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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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移的影响
若子女结婚后户口迁出原户籍地,可能不再享受原户籍地的低保待遇,但可向新户籍地申请低保(需符合新地的低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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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的叠加享受
低保家庭可优先获得医疗救助,其医疗费用可先通过医疗保险报销,余下部分申请医疗救助(一般可报销60%)。
四、建议与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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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差异存在细微差别,建议通过当地民政部门或法律援助机构获取最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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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低保资格的条件
即使结婚,若家庭人均收入和财产状况仍符合低保标准,可继续享受低保待遇。
低保户子女结婚后能否继续享受低保,需结合家庭收入、财产及共同生活状态综合判断,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