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申请低保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特定程序。以下是综合整理的关键信息: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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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财产标准
家庭人均收入需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712元/月,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若家庭成员均有稳定收入(如工资、退休金),则不符合低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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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状况限制
无房产、车辆、大额存款等超出基本生活需求的财产。农村地区以无住房、无车辆、无经营收入为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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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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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需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赡养人(如子女因故无法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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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失独证明、疾病诊断书(如适用)、收入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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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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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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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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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财产证明(如车辆、房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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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证明、疾病诊断书(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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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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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就业、就医、教育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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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能力证明(如残疾证、医院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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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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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可委托村/居委会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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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审核
街道办事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核实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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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并批准发放低保金,通常次月开始生效。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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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计算 :仅计算家庭成员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养老金),不包括政府补贴、保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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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核查 :需提供财产来源证明,如房产证、收入流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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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低保资格实行定期复核,收入或财产状况变化时需及时申报。
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了解具体细则。若材料不齐全,可先通过社区渠道申请救助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