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社保缴纳:在芜湖市社会保险需累计缴费满 12 个月。
- 购房要求:以家庭为单位在市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且需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经住建部门网上备案(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
- 申报材料:需准备《在芜就业创业人才安居保障补助申请表》《在芜就业创业人才安居保障补助申请承诺书》;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申请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书登记为共有的申请人提供所有共有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一手房需附购房合同);所购房屋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申请人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购房时点为准,即购房时必须满足学历、职称或资格条件);申请人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12 个月且申请时仍持续缴费的就业证明材料。
- 申请程序:购房人在办理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权登记后,向房屋坐落所在区经办部门申请安居保障补助,一套房屋仅接收产权人其中一人的一次性申请,不动产权证书上有两个及其以上共有人的,需携带所有产权人的相关资料。各区经办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和认定,学历证书等也需按规定进行查验确认。申请安居保障补助涉及的所有资料均须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审核受理周期统一为每月 20 日前,60 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单项审核周期不得超过 5 个工作日。各发放单位在发放安居保障补助时,须在申请人不动产权证书扉页加盖统一样式补助印记,注明补助类别和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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