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取暖费发放标准根据用热类型、用户类别及政策调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居民住宅取暖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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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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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热价:2024-2025年执行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8.01元,非居民用热为每平方米11.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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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热价:居民用户为每千瓦时0.20元,非居民用户为每千瓦时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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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与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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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学生宿舍等执行居民住宅标准,按面积收费(2018年数据:27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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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地下车库(有供热设施)按非居民标准的50%收费(15.5元/平方米),无设施的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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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暖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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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级别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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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3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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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级:2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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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17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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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1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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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员:11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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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职务标准发放(高级1700元、中级1300元、初级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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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群体
- 低保户:4元/月。
三、发放方式与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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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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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采取按职务标准直接发放给个人的方式,原每年24元的冬季取暖补贴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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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宿舍取暖费由住户按实际面积或热计量标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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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整
- 计量热价同比上涨0.0015元/千瓦时,非居民用热基本热价小幅上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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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用户可能同时享受财政补贴和热价优惠,可按就高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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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补贴金额以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职级为准,职级变动需及时申报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8-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实际执行中可能因地区或单位政策微调,建议咨询当地供热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