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到证接收单位的填写,需根据就业状态和单位性质进行区分:
一、已就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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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务员
报到证抬头填写用人单位全称,档案直接转至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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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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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协议中加盖企业公章:接收单位为协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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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协议未加盖公章:接收单位为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如人才市场或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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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就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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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抬头填写 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 (如人才中心或人力资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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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可托管至该部门,收件人通常为部门指定人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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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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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实际就业单位全称,包括部门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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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无档案接收资质,需在报到证备注栏注明接收单位(如生源地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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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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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回生源地工作:需在报到证上填写生源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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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且未参加就业服务:接收单位仍为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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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核验
填写前需与用人单位确认接收单位信息,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档案转移。
建议办理前咨询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或当地人社局,确保填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