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年终考核标准及细则主要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制定,结合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标准如下:
一、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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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
-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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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业务能力与工作业绩)
- 熟练掌握岗位业务知识和技能,工作能力强且业绩突出,能创新工作方法或解决复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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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工作态度与出勤情况)
-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上下班,考勤制度执行严格,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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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工作成果与贡献)
- 完成工作任务质量高,注重细节,对单位建设或事业发展有显著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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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 (廉洁自律与遵纪守法)
- 廉洁奉公,自觉**腐败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考核结果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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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20%)
- 全面符合考核标准,成绩突出,具有创新精神或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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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70%-80%)
- 基本满足岗位要求,工作认真,能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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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格 (5%-15%)
- 存在明显不足,需改进工作态度或能力,但无明显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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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5%以下)
- 无法完成工作任务或存在严重失误,违反纪律或法律法规。
三、考核方法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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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主体
- 采用民主测评、领导评价、同事互评、自我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不同岗位类别(如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有针对性调整测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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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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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100分制,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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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20分(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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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30分(业务能力、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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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10分(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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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30分(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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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 :10分(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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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确定
- 根据总得分排名确定等次,具体分为优秀(前20%)、合格(中间70%-80%)、基本合格(5%-15%)、不合格(5%以下)。
四、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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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给予表彰、奖励,优先晋升职级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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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正常晋升,提供培训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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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格 :限期整改,仍不达标者调整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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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降职、免职或辞退。
五、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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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周期为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结果作为薪酬调整、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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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考核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考核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以上标准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细化,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