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的部长数量需根据具体行政设置和地区差异有所不同,但综合权威信息可总结如下:
一、县委常委兼任的部长
-
组织部长
-
宣传部长
-
统战部长
-
纪委书记
-
政法委书记
-
县委办主任 (部分情况下由常委兼任)
二、其他可能存在的部门负责人
-
武装部长 (部分常委兼任)
-
常规设置 :县委常委中通常有8个部长,涵盖上述核心部门。
-
特殊说明 :若县委副书记为专职,则党委成员减少1个,此时部长数量仍为8个;若包含挂职副县长等非常规成员,部长数量可能略有增加。
四、补充说明
- 县委常委总数通常为9-11人,具体取决于地区职能配置。
以上信息综合自多个权威来源,实际设置可能因县情调整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