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新规明确要求企业按行业标准足额提取专项费用,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应急救援和隐患整改,并首次将职工隐患报告奖励、信息化建设等纳入使用范围。新规覆盖12类高危行业,部分行业提取标准上调50%-100%,同时简化监管流程,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
行业覆盖与标准调整
新规新增民用爆炸物品、电力生产与供应企业,单列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并细化提取标准。例如:煤炭企业突出矿井费用提至吨煤50元,建设工程施工类矿山项目费率从2.5%升至3.5%,危险品生产小微企业提取比例提高至4.5%。 -
使用范围扩大
允许经费用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责任险、职工隐患举报奖励等新场景。例如:冶金企业需投入经费升级智能监测设备,交通运输企业需增加铁路防灾预警系统支出。 -
监管优化与责任落实
取消费用使用计划备案,改为“专项核算”管理,企业可自主调整结余资金。但需向属地应急部门报备缓提或少提情况,违规挪用将面临追责。 -
企业实操建议
建立内部费用管理制度,结合年度预算动态规划投入方向,优先保障重大风险防控和新技术应用,如煤矿智能化改造或化工园区信息化运维。
企业需以新规为契机,将安全投入转化为长期效益,避免因成本压缩导致合规风险。定期核查费用使用成效,确保每一笔支出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