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一定比例或金额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比例和限额主要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等相关法规。具体规定如下:
- 一般规定 :
-
中小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
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 特定行业规定 :
-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根据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一般就是合同价款)计提,矿山工程计提比例为2.5%,其他工程类别的计提比例为2.0%至1.5%不等。
- 计提限额 :
-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月初结余达到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及以上的,自当月开始暂停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直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结余低于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时恢复提取。
- 使用规定 :
- 企业当年实际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不足年度应计提金额60%的,除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还应当于下一年度4月底前,按照属地监管权限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交经企业董事会、股东会等机构审议的书面说明。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比例和限额主要依据企业类型、营业收入、安全费用结余等因素确定。当企业安全费用结余达到一定比例或金额时,可以经相关部门同意后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建议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计提和使用,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