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通过后仍需参加评审,且需在3年有效期内完成评审流程,否则成绩作废。 这是国家统一规定的“考试+评审”双轨评价制度的核心要求,未通过评审者仅持有成绩证明无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需满足四项基本条件:一是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二是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公示;三是取得中级社工师资格后近五年需完成规定数量的直接服务案例或专业督导(如年均20个案例+75小时督导);四是在社会工作领域有显著业绩贡献(如主持省级项目、参与政策制定等)。评审流程包含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核、专家答辩及公示发证五个环节,由省级人社和民政部门联合组织,采用同行专家评议制,通过率受投票规则严格限制(需三分之二评委同意)。
提示:2025年评审需注意两点——案例记录需完整可追溯,业绩材料需突出创新性和行业影响力。建议提前准备近五年工作档案,避免因材料不全错失评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