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优惠政策涵盖学业支持、经济补助、就业保障等多方面,具体如下:
一、学业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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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
高校新生或在校生入伍后,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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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补偿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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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服役大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代偿,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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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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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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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或入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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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学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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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加分 :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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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免试 :专科生退役并完成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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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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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根据学历发放: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生3000元/月,大专、高职生2500元/月,高中生1500元/月。
- 高原条件兵 :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础上,每人再获2万元一次性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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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补助金
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每人每年至少4500元),地方政府再发放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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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区补助
赴新疆、西藏等艰苦地区服役的士兵,可额外获得地方专项补助。
三、就业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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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定向招录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定向招录,部分岗位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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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提干与军校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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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士兵,服役满1-3年且考核合格,可提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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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士兵,年龄放宽1岁,可优先推荐保送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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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支持
- 退役后2年内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的,可获1.5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其他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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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修军事课程 :退役后复学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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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转专业 :大一大二入伍大学生退役后,经批准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最新规定,具体执行以部队和高校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