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是我国规范客运市场的重要法规,明确划分了班车、包车、旅游客运三类经营形式,要求实名制管理、站点规范运营,并强调安全与便民原则,旨在保障旅客权益和运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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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经营类型
班车客运需固定线路、班次和站点运行,加班车作为补充;包车客运针对团体用户定制服务;旅游客运则专为景区游客设计,至少一端连接景区。 -
运营规范与限制
客运班车必须在许可站点上下客,禁止沿途揽客或无故变更路线。城市区域可在遵守交规前提下沿途下客,重大活动期间需按指定站点运营。 -
实名制管理要求
一类、二类客运班线强制实行实名购票和查验,其他线路由省级规定。旅客遗失车票可凭身份信息免费补办,经营者需保密旅客信息并保存至少1年。 -
监督与处罚措施
无证车辆可被暂扣且不得收取保管费,违法行为记入信用系统。农村客运定义清晰,国际运输需额外遵守专门规定。
该规定通过细化分类管理、强化安全责任和信息化监管,构建了高效透明的客运服务体系,为公众出行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