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职称评审条件因地区和职称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但综合多个地区的评价标准,主要条件可归纳为以下几类: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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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以德立身、以德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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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与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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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课/专业课教师需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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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等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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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等地方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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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健康与岗位匹配
身心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满足教学、教研等任务要求。
二、专业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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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能力与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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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教学工作量需达到规定课时(如160课时/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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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指导教师需承担短训班班主任不少于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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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与科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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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省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主持或指导课题并取得省级以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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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著作,形成一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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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与改革
- 参与课程标准制定、教材编写或教学方法创新,推动专业建设。
三、其他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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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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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边远地区教师、扶贫支教教师或承担双师型任务教师,在职称评聘中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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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教师可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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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晋升限制
- 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评聘与工作年限挂钩,未从事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满规定年限者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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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业绩材料 :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学成果、获奖证书等,且所有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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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考核材料 :包含年度考核结果、学生评价、同行评议等。
以上条件综合了教学能力、工作业绩、科研贡献及师德表现,具体评审标准需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