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几个短视频版权侵权的典型事例:
1. 爱奇艺诉快手案
2022年,爱奇艺公司发现某知名平台(快手)未经授权,大量传播爱奇艺自制的影视作品剪辑片段、解说视频等。爱奇艺认为该行为严重侵犯了其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快手平台通过算法推荐等方式,对侵权视频进行了主动推荐和传播,构成帮助侵权,最终判决快手赔偿爱奇艺经济损失100万元。
2. 快手诉华多公司案
快手公司享有“PPAP”短视频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华多公司在其运营的“补刀小视频”APP中,未经许可上传并发布了该短视频。涉案视频虽是对原曲视频的模仿,但加入了特效、场景搭建等元素,具有独创性,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法院认定华多公司侵害了快手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华多公司赔偿快手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4820元。
3. 肆意文化公司诉快手科技公司案
肆意文化公司是歌曲《我愿意平凡的陪在你身旁》的录音制作者,享有该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快手平台的音乐曲库中未经授权使用了该录音制品,用户可以将其添加为短视频配乐并传播。法院认定快手科技公司未经许可将录音制品上传至平台曲库的行为构成直接侵权,同时对用户使用该录音制品制作并传播短视频的行为构成帮助侵权,最终判决快手科技公司赔偿肆意文化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
4. 微短剧“改头换面”被搬运案
2025年2月,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微短剧侵权案。被告公司将原告公司投资制作的微短剧改名换姓后,搬运至自己经营的视频平台播放。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公司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判决其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