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版权的法律框架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体系,涵盖了国际条约、国内立法以及相关技术措施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其主要内容:
国际层面
《伯尔尼公约》:确立了“作品在创作时即享有版权”的原则,规定各国应给予外国作品与本国作品同等的保护,为数字版权保护提供了重要的国际法基础。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成员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包括数字版权的保护,明确了成员国在数字环境下应承担的义务。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专门针对数字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数字作品的版权归属和保护措施,强调了对数字作品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的保护。
国内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数字作品的版权归属和保护措施,涵盖了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2020年修正后的著作权法进一步完善了对数字版权的保护,其规定的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联合体已涵盖WCT中关于“向公众传播权”的全部内容。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作为著作权法的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了数字版权保护的具体措施,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数字版权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
技术措施
数字水印:通过在数字作品中嵌入不可见的水印,即使在不破坏原始作品的前提下,也能有效地进行版权验证和侵权追踪。
加密技术:对数字内容进行加密和附加使用规则,确保只有获得授权的用户才能访问和使用,防止未经授权的复制和传播。
数字签名:用于验证数字作品的完整性和来源,确保作品在传播过程中未被篡改。
司法与执法
侵权责任追究:对于侵犯数字版权的行为,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形成有力的法律威慑。
执法力度加强:通过加强执法力度,提高侵权成本,打击侵权行为,维护数字版权市场的秩序。
其他相关法律
《网络安全法》:为数字版权保护提供了网络安全方面的支持,规范了网络运营者的行为,保障了数字作品在网络环境下的安全。
《电子商务法》:对数字作品的在线销售、租赁、授权等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权利人与使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防止未经授权的复制、传播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