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甘肃省艺术生志愿填报指南:
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批: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志愿填报时间
艺术类志愿填报分两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
- 第二阶段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征集志愿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不征集志愿。
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2次,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与原始志愿相同。
征集志愿结束后,原始志愿作废,按照最新征集志愿投档。
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均征集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填报要求
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类院校及专业,但同时录取的批次只能选定一类填报。
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既可以填报使用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也可以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查阅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特别注意院校对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及身体条件的要求。
选择院校及专业时还要仔细阅读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关要求(器乐类考生尤其要注意对乐器种类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根据本人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谨慎填报志愿。
考生未按要求填报志愿造成填报错误、漏填等情况,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录取原则
投档顺序: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使用校考成绩的志愿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经甘肃省备案,相关统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全部考生电子档案;使用统考成绩的原始志愿、征集志愿均一次性投放文化课分数线和专业课分数线“双上线”全部考生电子档案。
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的30个“院校专业组”及各批次的原始志愿、征集志愿均采用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计划数的100%投放文化课分数线和专业课分数线“双上线”考生电子档案。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播音与主持类排序成绩计算公式为: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70%+专业考试成绩÷300×750×3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除播音与主持类外,其他专业类别排序成绩计算公式为: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50%+专业考试成绩÷300×750×5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当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再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录取:
院校接收考生档案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并将未录考生档案及时退回。
对投档比例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须根据其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在院校所在录取批次开档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投档。
艺术类考生在参加艺术类专业投档时,不享受其他照顾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