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艺术类专业招生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本科专业
艺术学门类: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的各专业,如音乐表演、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设计学等。
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的“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以及“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
专科专业
艺术设计类:如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
表演艺术类:如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等。
广播影视类:如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等。
不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
艺术史论
艺术管理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戏剧学
电影学
戏剧影视文学
广播电视编导
影视技术
可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
音乐类
舞蹈类
表(导)演类
播音与主持类
美术与设计类
书法类
戏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