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宁明县近年多名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涉及矿产资源干预、工程腐败、赌博等突出问题,凸显当地反腐高压态势与制度性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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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腐败案件频发:宁明县曾出现两任县委书记、三任县长系列腐败案,涉案人员包括方贡元、闭振联等,受贿金额从数十万至百万不等,主要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中牟利,最终均被判处有期徒刑8至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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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权力滥用典型:县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黄志忠为盗采煤矿提供庇护,收受235.4万元;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原主任莫海浪对甘蔗运输车辆“以罚代管”,造成罚没款流失及安全隐患,两人均被“双开”并移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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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反腐持续深化: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岑小耿因插手矿产开发、赌博及受贿被查,成为最新典型案例。其案件暴露部分官员仍存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侥幸心理,最终受到党纪国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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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强化治理: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宁明县推动交通执法大数据监管、完善罚没款管理制度等9项整改措施,2025年榨季交通事故率显著下降,体现反腐与治理协同推进的实效。
当前,宁明县通过“一案一整改”机制深化标本兼治,但反腐败斗争仍需长期坚持,公众监督与制度完善是巩固成果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