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收费定价主要由政府医疗保障部门主导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模式,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执行政府指导价,特需及个性化服务可市场调节。 关键亮点包括:医保局牵头定价方案、卫健委规范诊疗行为、市场监督局查处违规,同时新技术项目定价兼容创新,耗材与劳务价格逐步分离以体现技术价值。
-
政府主导与部门协同
医疗保障局是核心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立医院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及动态调整机制,并联合卫健委、发改委等多部门协作。例如,卫健委需监控医疗机构运行数据,市场监督局则重点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形成定价、执行、监督的闭环管理。 -
分级分类定价原则
- 基本医疗服务: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确保公益性。
- 特需及个性化服务:允许公立医院自主定价并备案,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完全市场调节,但需符合备案或项目规范要求。
- 复杂技术项目:如高难度手术、质子放疗等,单独设立加收项或扩展项,体现技术差异和风险。
-
动态调整与透明化
价格每1-2年评估一次,参考社会平均工资、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指标。同步推行费用清单制、价格公示制,要求医院提供“一日清单”和出院明细,杜绝捆绑收费或重复计费。 -
技术劳务价值提升
改革方向是剥离耗材加成,将大型设备检查费下调,腾出空间提高护理、手术等劳务型服务价格。部分项目按医生职称差异化定价(如主任医师诊查费加收),鼓励技术提升。 -
地方试点与全国统一
各省可授权地市管理部分价格,但国家医保局正推动全国价格项目标准化,例如整合17类医疗服务立项指南,减少地区差异,未来将形成全国统一目录。
提示:患者可通过医院公示栏、官网或医保局渠道查询合规项目及价格,对疑似违规收费可向市场监督局或12315平台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