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股票退市新规明确:触发财务或规范类退市条件后,交易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作出终止上市决定,退市整理期通常为15个交易日,之后转入三板市场交易。 新规强化了退市效率,避免“僵而不退”现象,同时设置风险警示期给予投资者缓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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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流程时效性
财务类退市指标(如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或规范类指标(如信息披露重大缺陷)一旦触发,交易所需在15个交易日内出具退市决定书。例如,若年报披露后确认触及退市标准,次月即进入退市程序,较旧规缩短约30%时间。 -
退市整理期安排
股票被终止上市后,需经历15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期间涨跌幅限制为10%。此阶段为投资者提供退出机会,但需注意流动性风险。部分特殊情形(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可能跳过整理期直接摘牌。 -
退市后去向
退市股票通常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板市场),但流动性大幅降低。新规要求公司披露退市后股份转让安排,并鼓励主动聘请主办券商督导,减少投资者信息不对称。 -
投资者保护机制
风险警示(ST/*ST)阶段已提示风险,退市前需召开听证会听取公司申辩。新规明确因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退市的,投资者可通过先行赔付或诉讼索赔。
退市新规通过压缩时间窗口和强化信披要求,推动市场优胜劣汰。投资者需关注公司基本面,避免“炒差”风险,理性对待退市股票的最后交易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