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400元/月
青海省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根据地区类别和职务差异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一、整体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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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津贴标准(截至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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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区 :月人均170-3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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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 :月人均265-4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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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区 :月人均450-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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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区 :月人均755-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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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区 :月人均1380-2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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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区 :月人均2320-3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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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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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职务(岗位)在各类区标准内适当拉开差距,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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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区:每月65-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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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每月120-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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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区:每月215-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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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区:每月370-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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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区:每月640-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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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区:每月950-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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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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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气象台站津贴
- 每人每天1-5元,适用于气象等特殊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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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卫生工人岗位津贴
- 每人每天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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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 月人均提高60元,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如西宁市643元、玉树州648元)。
三、调整依据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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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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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目的 :通过差异化的津贴体系,激励干部扎根高原、服务边远地区,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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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包含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具体金额由单位结合岗位和地区财政状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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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津贴(如高龄津贴70-180元/月)与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可叠加发放。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5年以来的政策调整及2024年最新标准,具体执行以青海省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