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最新政策,产假规定如下:
一、产假天数
-
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 188天产假 ,其中包含:
-
国家法定产假:98天(含产前15天)
-
地方延长产假:60天(2024年9月29日之后实施)
-
-
特殊情况延长产假
-
难产/剖宫产 :增加15天产假
-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
流产情况 :
-
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
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
-
二、其他假期
-
婚假
增加至 15天 ,适用于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夫妻。
-
育儿假
- 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夫妻双方每年各享 10天育儿假 ,工资和奖金照发。
三、男方护理假
-
标准 :30天 **(2024年9月29日之后实施)
-
权益 :视为出勤,工资、绩效及福利待遇不变
四、工资待遇
- 假期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均 照发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其待遇。
五、注意事项
-
政策生效时间 :2024年9月29日之后生育的夫妻适用新规定,此前生育的夫妻仍按原政策执行。
-
地方补充政策 :部分城市(如南昌、九江、上饶)对育儿假天数有额外延长(如10天或20天),具体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确保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