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是经山西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事业团体,属于参加公务员管理性质的事业单位,其机关人员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同时下设事业单位编制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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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性质与隶属关系
山西省残联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工作者组成,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重职能,主管机关为山西省委和省政府。其机构类型明确为“事业团体”,但人员编制包含公务员序列与事业编制混合管理模式,属于群团组织中的特殊类型。 -
职能与任务
残联核心职责包括维护残疾人权益、协助政府制定残疾人政策、开展康复教育就业等服务,并承担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协调工作。其职能兼具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属性,需履行政府委托任务,如法律援助、国际交流等。 -
编制与人员结构
根据山西省编制文件(晋发[2001]33号),残联机关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下属单位则使用事业编制。这种“参公事业”模式使其在财政拨款、岗位设置上兼具行政与事业双重特征。
总结:山西省残联作为特殊的事业团体,本质是事业单位,但通过公务员管理机制实现行政职能,需结合具体岗位区分编制类型。其混合管理模式体现了残疾人事务在政府体系中的交叉性与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