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干部履历表时,学位的填写需遵循以下规范:
一、填写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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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名称填写
应填写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完整名称,例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
*注:学位需与学历对应,如本科对应学士、硕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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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位处理
若获得多个学位,需同时填写所有学位,用逗号或分号隔开(如“文学学士、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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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学历情况
仅有学位而无学历者,仅填写学位名称(如“法学硕士”),不填写学历。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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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学位的区分
学历指学习经历(如本科、硕士),学位是学历的标志(如学士、硕士)。两者需分别填写,不得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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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学历的特殊处理
通过党校函授、培训等非全日制方式取得的学历,需填写为“××党校本(专)科 函授毕(结、肄)业”,且培训时间超过1.5年的可视为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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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与学历学位的独立性
单位职务应单独填写现职最高职务(如教授、院长),与学历学位栏无直接关联。
三、示例填写
项目 | 填写示例 | 特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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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硕士研究生 | 研究生按博士/硕士/研究生班填写 |
学位 | 工学学士、法学硕士 | 多学位需全称同时填写 |
职务 | 正高级工程师、教授 | 同时填写所有任职职务 |
四、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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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学位冲突 :如本科阶段获得硕士学位,仍需在学历栏填写“本科”,学位栏填写“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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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学历 :党校短期培训不计入学历,仅可作为工作经历说明。
建议填写前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确保符合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