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期间,三门峡市允许在特定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但需严格遵守限放时间和禁放区域规定,同时禁止燃放A级、B级等危险品类。
- 限放时间明确:仅允许在2025年1月22日(腊月二十三)至2月12日(正月十五)期间燃放,其他时段及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全域禁放。
- 禁放区域严格:包括白天鹅栖息地保护区、市区主城区(连霍高速以北至黄河南岸合围区域)、易燃易爆场所、文保单位、医院、学校等10类重点区域。
- 安全与环保并重:推广环保型烟花爆竹,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强巡逻监管,春节期间未发生重大事故,空气质量总体良好。
- 违规处罚严厉:非法生产、运输、储存或违规燃放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市民提前确认所在区域是否属于禁放范围,优先选择环保型产品,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共同维护节日安全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