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定主要围绕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展开,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用工范围和岗位性质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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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分类标准
仅允许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 临时性岗位 :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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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性岗位 :为主营业务提供非核心服务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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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性岗位 :因用工单位劳动者脱产学习、休假等无法工作期间可替代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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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岗位审批程序
用工单位使用辅助性岗位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并公示。
二、用工比例限制
- 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单位用工总量的10%。
三、用工单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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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用工
遵守《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不得以非用工形式规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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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动条件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必要劳动条件和保护,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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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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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费由用工单位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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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同工同酬原则,禁止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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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与工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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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鉴定时提供必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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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发生时依法申请认定,用工单位协助调查,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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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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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至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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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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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务派遣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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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
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岗位、报酬、社保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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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维护
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侵害时,劳务派遣单位需承担法律责任。
五、新规影响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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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成本上升 :按正式员工标准缴纳社保可能增加企业人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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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灵活性受限 :岗位性质和用工比例的严格限制可能影响企业用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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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改革 :中央企业需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落实同工同酬等要求。
六、违规处罚
- 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违反规定,可能面临罚款、吊销资质等处罚。
以上规定通过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旨在平衡企业用工灵活性与劳动者权益保护,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