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款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解决:
一、行政投诉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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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
若村委会拒绝发放补偿款,可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如自然资源局)举报,要求其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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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乡镇政府反映
可书面申请乡镇政府责令村委会限期改正,保留相关证据。若乡镇政府两个月内未采取行动,可依法起诉其不作为。
二、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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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若村委会拒绝发放补偿款,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付应得款项。根据《民法典》规定,承包地征收补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需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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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若乡镇政府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承担不作为责任。
三、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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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村民**
可组织其他受影响的村民联合上书、**或向媒体曝光,形成社会舆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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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与援助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通过谈判、政府信息公开等手段获取证据,为诉讼或投诉提供支持。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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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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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留 :需保存与征地补偿相关的协议、通知、银行流水等证据,以支持诉讼或投诉。
通过以上途径,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征地补偿款及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