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学质量评价中,目前我国已实施的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背景与目标:2021年1月21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了新一轮审核评估。该评估旨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推动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评估内容:重点考察学校办学条件、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与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程度,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状况,以及深化本科教学改革的措施及成效等。
评估方式:采取线上与入校“一体化”评估、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同时,建立了“1+3+3”多维立体评价体系,包括《自评报告》《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等。
特点:强调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突出“以本为本”,注重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社会需求的适应度等“五个度”。
2. 南昌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专业综合评估:每年开展一次,已完成一个培养周期的本科专业参评。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由专业填报教学信息、学院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每年开展一次,所有教学学院参评。通过撰写自评报告、职能部门采集数据打分,结合院长汇报会成绩综合评分。
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总体评价:建立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大数据平台,综合常态监测数据、授课质量评估、专业综合评估等,编制学校学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3. 其他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评估内容:重点考察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改革成效,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评估方式:采用二级管理,由教育部统筹协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高校的审核评估工作。
这些评估方式的实施,有助于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学质量,推动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