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教育教学成果时,需要根据具体的申报要求和模板进行填写,以下是一些通用的填写建议和要点:
1. 成果名称
要求: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
建议:成果名称要醒目、精练,突出成果的特色和价值。
2. 成果简介
内容:包括成果的主要内容、解决的教学问题、研究与实践的起止时间、教学理念、创新点、效果与应用等。
字数:一般不超过600个汉字。
要点:用简练的语言概括成果的核心内容,避免罗列过程,突出重点。
3. 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及方法
内容:具体指出成果解决的教学问题及采用的方法,思路要清晰。
字数:一般不超过1200个汉字。
4. 成果的创新点
内容:从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模式创新、实践创新等方面总结成果的创新点。
字数:一般不超过800个汉字。
5. 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
内容:阐述成果的应用、推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或成果在书刊中的评价及引用情况。
要点:通过数据和案例体现成果的水平和改进幅度,使用第三方评价材料(如同行评价、媒体报道等)。
6. 成果完成人及单位
完成人:按贡献大小依次排列,注明主要贡献,签字确认。
完成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及对成果的贡献。
7. 成果曾获奖励情况
内容:填写成果曾获得的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奖励,不包括商业性奖励。
8. 成果起止时间及实践检验期
起始时间:立项研究或开始研制的日期。
完成时间:成果开始实施(包括试行)的日期。
实践检验期: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9. 其他注意事项
格式要求:正文内容采用小四字号,不得自行变更具体栏目及标题。
语言风格:使用专业、准确的语言,逻辑严密,简洁有力。
佐证材料:准备充分的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发表情况、学生评价等。
填写教育教学成果时,建议仔细阅读具体的申报要求和模板,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