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我国教育领域最高级别的奖励,由国务院设立,教育部组织实施。该奖项分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三大类,奖励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奖项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例如,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共评选出1998项成果,其中特等奖7项,一等奖245项,二等奖1746项。
省级教学成果奖
省级教学成果奖是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奖项,用于奖励在本省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和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例如,湖南省的省级教学成果奖会根据本省的教育改革和发展需求,评选出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成果。
校级教学成果奖
校级教学成果奖是学校层面设立的奖项,用于表彰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或团队。例如,湖南师大附中的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包括高三年级教育教学成果奖、高二年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八年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九年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学科竞赛指导奖、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贡献奖等。
其他专项教育教学成果奖
一些学校或教育机构还会设立专项教育教学成果奖,以表彰在特定领域或项目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例如,浙江师范大学设立了高等教育(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基础教育等不同类别的校级教学成果奖。